租房子前房东没有说明有额外的电梯费700元/年(运行电费200元+维修保养费500元)。小区是职工宿舍楼,没有物业管理的。很多同事也住在同一个小区,他们房东没有要求收这个费。
合同第八条写着:租赁期间私用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因乙方使用该房产而产生的公共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我又百度了一下,“ 首先明确电梯所有权和管理权,所有权和管理权委托物业管理的,并且物业公司收取电梯运行和维修费用的,由物业负责电梯维修产生的费用,如果没有物业代管,电梯所有权由业主共有的,由业主进行承担,租户承担电梯日常的运行费用”
我和房东商量,愿意出电费,但不愿意出维修费,房东不同意。请问该出全部吗
广东省-湛江市
合同纠纷
2022-10-22 19: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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