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佩戴头盔骑二轮电动车以30km/h速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同向左前方有一男子驾驶三轮电动车(后载一人)以25km/h行驶在机动车道,斜前后距离2m左右,本人逐步进行超越行为(没有变换车道)同向时,三轮电动车未打转向突然右转(试图驶入小路回家)使本人来不及躲闪导致摔倒,右腿被压在电瓶车下,左腿膝盖扭伤。头部因佩戴头盔无大碍,本人电瓶车已损坏,三轮车主拨打110,路人拨打120将本人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医学诊断进行中。
江苏省-南京市
交通事故
2022-10-22 09: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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