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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8月份刚刚接触给员工去参社保,遗漏了七月份的社保,去社保局给他补交,社保需要他工资流水,但是公司工资是以现金发放的,没有流水导致7月份社保补缴不了,请问下这边我会有什么责任

江苏省-南京市 医疗纠纷 2022-10-22 08:06:13
用户:150*****889
律师回复(7)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23人

    回复于2022-10-22 08:09:53

    一般来说没有责任的。。。

  • 李良律师

    月帮助167人

    回复于2022-10-22 08:15:31

    你好,如果因为你的原因导致遗漏,需要承担责任

  • 林延东律师

    月帮助22人

    回复于2022-10-22 08:20:59

    你可以把交社保的钱支付给劳动者,让他自己补缴就可以了

  • 回复于2022-10-22 08:27:44

    你没有责任,公司发工资的方式是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没有工资发放证明的过错不是你造成的。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9人

    回复于2022-10-22 08:29:12

    你个人是职务行为,一般只要不是重大过错或故意的话,不承担责任。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50人

    回复于2022-10-22 08:39:06

    您好!这个职务行为。除了交现金还可以提供其他证据吗?

  • 回复于2022-10-22 08:52:27

    你好,你如果是八月接手的,之前人没交接好的不属于你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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