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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实习生,我签署的三方协议中写离职需要提前七天打离职报告,但是丙方附加协议中写要30天,补充协议如下: 实习期间学生不得擅自离岗,要提前一个月打报告,经乙方同意批准后,无故离开造成乙方损失,按照双方的约定依法追究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来弥补,望实习期间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 但是主协议中第五条,说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解除本协议,第三小句,乙方未履行协议约定 劳动时间,乙方(公司)违反了劳动时间,让我加班和周末上班,我这种要离职的话应该要怎么办?协议是否还生效,直接离职是否需要补偿公司的损失?

山东省-东营市 合同纠纷 2022-10-19 12:47:23
用户:186*****718
律师回复(2)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35人

    回复于2022-10-19 13:02:18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回复于2022-10-19 15:32:09

    你好,此种情况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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