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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份经人介绍认识,认识半个月左右,给我家36000作为彩礼,9月同居,因异地,在一起的生活时间不长,因男方性障碍,提出分手,给我家的彩礼已如数退还,现男方起诉我要求再还他恋爱期间给我的转账,支付宝,红包共计26000元 这个钱他是未退以彩礼起诉,请问恋爱期间所转账算是彩礼吗?这个钱我该退还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其他 2022-10-16 00:17:31
用户:138*****751
律师回复(6)
  • 成思亮律师

    月帮助85人

    回复于2022-10-16 02:08:33

    你好,这个不需要退回。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14人

    回复于2022-10-16 07:08:16

    如果转账是用于你们共同生活开支,你可以不用返还。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687人

    回复于2022-10-16 08:10:46

    您好!是赠与,可以不退。

  • 回复于2022-10-16 09:18:17

    你好,恋爱期间表达爱意的赠与不属于彩礼。

  • 阙彦清律师

    月帮助7人

    回复于2022-10-16 10:45:57

    你好 不属于彩礼 但大额转账需要退还

  • 回复于2022-10-31 18:03:16

    你好,恋爱期间的转账不属于彩礼,是否属于赠予有待商榷。如有需要可以点击头像一对一提供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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