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到2013年的保险单位未给交纳。
工作经历:2004年到2017年底在区人民医院工作,2018年区人民医院下红头文件,将本人调至临城社区。2018年到2020年临城社区仍然属于医院管理,但是法人代表是各自的。本人18年之后的保险也有由社区缴纳。2020年4月,人民医院不再管理临城社区。本人于2021年由临城社区考到另一单位。。
现在我想去找人民医院补交2004到2013的保险,如何去追缴????时限过了吗??如果已过,是否还有其他办法可以追缴??
山东省-枣庄市
劳动争议
2022-10-14 20: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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