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这个案件是“偷越国边境”20年8月份与朋友5人回国被抓获,被云南省镇沅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款3000元。
现又因“偷越国边境”一案被立案调查,现在处于取保候审。
以上两个案子都是同一件事,本人自21年2月刑满释放至今安分守法。去的时候是4个人但是我不认识他们3个
听我办案民警说之前处罚的是偷渡回来的事情,现在找我的原因是偷渡过去的事,民警说之前那个判决书没写来回,所以这才找到我。但是我有如实交代情况,之前那个判决书只是一笔带过。
我想问一下律师,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免除处罚?是否还需负刑事责任?现在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
江西省-九江市
刑事辩护
2022-10-12 21: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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