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这个案件是“偷越国边境”20年8月份与朋友5人回国被抓获,被云南省镇沅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款3000元。 现又因“偷越国边境”一案被立案调查,现在处于取保候审。 以上两个案子都是同一件事,本人自21年2月刑满释放至今安分守法。去的时候是4个人但是我不认识他们3个 听我办案民警说之前处罚的是偷渡回来的事情,现在找我的原因是偷渡过去的事,民警说之前那个判决书没写来回,所以这才找到我。但是我有如实交代情况,之前那个判决书只是一笔带过。 我想问一下律师,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免除处罚?是否还需负刑事责任?现在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

江西省-九江市 刑事辩护 2022-10-12 21:44:01
用户:166*****762
律师回复(4)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16人

    回复于2022-10-12 21:49:47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可以努力争取法定或者酌定从轻减轻处罚

  • 杨增辉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2-10-12 21:51:00

    根据你说的这个情况应该是进行缓刑的

  • 回复于2022-10-12 22:43:21

    可以电话联系我 ,咱们加v,详细给你解答,帮你解决问题 !

  • 回复于2022-10-13 16:09:05

    你好,偷越国边境罪的次数认定是按单次计算而非往返。如果你前一个案件中将上述情况如实供述,没有其他加重情节的话,可以争取免除处罚。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66*****762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