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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月1日与人发生口角,对方先威胁说要打人,随后动手打了我一下,当时手里有个扁担就回了一下,打到对方手臂,扁担挂到手臂,有破皮出了一点血,当时报警录口供了,附近无监控。2.10月2日那人以头皮挫伤入院,说我们打了他的头,实际并没有啊,那人想讹钱,扬言要十来万的赔偿,不过目前没有联系我 3.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我会有什么责任吗

湖南省-长沙市 其他 2022-10-12 10:48:30
用户:199*****541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2-10-12 10:50:20

    这种情况公安机关会判定为互殴,需要看对方伤势有没有构成轻伤或轻微伤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4人

    回复于2022-10-12 10:54:13

    你好,双方是互欧性质,需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具体电话联系

  • 回复于2022-10-12 19:38:35

    你对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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