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和房屋中介产生了一些纠纷,就是我现在因为个人原因没法继续续租,我签的合同是到明年8月,押一付三提前一个月付下一季付的房租,我目前付的费用可以住到11月11日。合同里写的明天应该交11月到2月的房租,但我不想住了,也不想继续交钱,可合同中说逾期不交会有每日1%月租的滞纳金,我后期不住了这个滞纳金用交吗?而且如果我不租了,没转租出去我也不继续住了,11月11日前会搬走,合同中写单方面终止算是违约需要交月租200%违约金 ,这个不交或者只不要押金了,会有问题吗?这个合同合理吗?
山东省-青岛市
合同纠纷
2022-10-10 20: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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