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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妈妈今年9月份在她朋友应约下去了成都,在她朋友公司做事,成为员工。但过去后感觉身体不适,15日去医院检查发现癌症晚期。该朋友在知晓这件事后,没有前往看望也无慰问,我们感到非常气愤。从人道主义来讲,作为老板慰问员工是也是应该的吧?作为朋友更加应该来慰问下吧?我想咨询的是有没有法律条文对这类事件可以提出诉讼?

湖南省-长沙市 劳动争议 2022-10-10 09:42:50
用户:137*****247
律师回复(7)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68人

    回复于2022-10-10 09:49:36

    你好!没有义务,属于道德问题不属于法律问题。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0人

    回复于2022-10-10 09:49:53

    没有,不涉及工伤和雇主责任,只有道义上的约束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441人

    回复于2022-10-10 09:50:02

    这种情况属于身体原因导致的,法律没有规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 回复于2022-10-10 09:56:46

    首先,如果如果您母亲在工作中突发疾病,且与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本身就患有一些基础性疾病 比如先天性的可能比较难认定为工伤。您母亲的公司是否有替她购买医保,如果有,可以通过医保报销一部分治病的费用。

  • 回复于2022-10-10 10:02:48

    你好,个人身体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没有赔偿的义务,道德和法律不画等号。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607人

    回复于2022-10-10 10:41:28

    你好,如构成工伤,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进行赔偿。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回复于2022-10-10 19:16:24

    老板没有一定要去看望、慰问员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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