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买房,关于买房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咨询:
1、销售欺诈:
—— 违规条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
—— 具体表现:销售时,表示一期已经清快盘了,现在是“最后一套”,将以“优惠价”“清仓价”卖出,再不预定就没了;实际还有很多其他楼层 朝向等房源。
—— 证据收集:暂无;
—— 业主述求:解除合同,退房并返回相应费用。
2、刻意隐瞒不利因素:
—— 违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 具体表现:销售时,交完10w定金,却未告知为房屋性质为【住宅式公寓】,会导致日照条件不足等对房屋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证据收集:存与销售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销售承认当
四川省-成都市
合同纠纷
2022-10-06 13: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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