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月在东莞东城bb酒吧上班上到8月30日,说好次月20日发工资,结果9月份出通告说8月份工资要到9月25日前发,然而到了9月25日都没发,到了9月27日舞台部全部人都收到8月份工资,唯独我跟另一个女生没收到,公司就说是我们两个没有办理入职,可现实是我们两个入职表填了他们一直拖着不给我们办理录入指纹,一直到现在,他们就说要10.8-10.10才能发。然后就说宿舍水电费我没结,说8号前我不给就罚我3倍。她这样如果她在我工资里扣除那3倍,我是否可以去告她,并且酒吧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这样我可以告她吗?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2-10-06 07: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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