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乙方借钱不还,自己提出用车抵债,甲方开回车辆后乙方拒不过户。甲方上诉法院强制执行还款后,乙方三个月后要求取车,甲方要求交停车费后取车是否合理。若在此期间车辆损坏,甲方有没有责任?

山东省-青岛市 其他 2022-10-06 07:53:46
用户:181*****617
律师回复(5)
  • 回复于2022-10-06 07:55:38

    你好,合理的。如果车辆有损坏 可以要求甲方承担

  • 回复于2022-10-06 07:57:20

    如果车辆损坏,甲方有义务赔偿。

  • 李建业律师

    月帮助61人

    回复于2022-10-06 07:59:22

    可以主张部分车辆停车费,如果在抵押期间抵押物受损需要看什么原因导致,如果是甲方看管不善导致需要赔偿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25人

    回复于2022-10-06 08:07:50

    有责任,停车费不合理

  • 曹娇律师

    月帮助132人

    回复于2022-10-06 09:41:30

    甲方作为抵押期间的保管人,有妥善保管义务,期间发生损毁,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1*****617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