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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培机构老师,带班中,劳动合同已签署,但合同中附加条件:任职需满一年,不满一年的话,如果出现学生退费等情况,公司有权追究我法律赔偿。现本人想要辞职,但公司方面负责人要求三个月甚至更久离职,本人希望一个月辞职,出于情面可以将交接时间延伸至一个半月,但负责人指出如果出现学生退费情况要我赔偿金额。就此情形,本人能否保障自己的权益。

山东省-青岛市 劳动争议 2022-10-04 14:49:24
用户:151*****540
律师回复(2)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4人

    回复于2022-10-04 14:50:51

    你好,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电话详细沟通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944人

    回复于2022-10-05 20:56:06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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