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1日7时10分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9月10日,在事故责任认定没有出来的情况下,交警部门以涉嫌交通肇事最将当事人刑事拘留,拘留七整天后,家人办理了取保候审。9月25日,证据公开,死者无驾驶证,驾驶无牌照正三轮摩托车在村路掉头,我方当事人以车速每小时41KM的速度行驶(车速已鉴定),撞上对方正三轮摩托车右后方,我方当事人车辆及驾驶证状态均正常,未酒驾。证据公开后,对方提出异议,怀疑事故发生时,我方当事人打电话。截止到目前,交警队仍以调查取证为由,迟迟不下达责任认定书。我方当事人已去移动营业厅调取通话记录,事故发生时段,并没有接打电话的记录。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交通事故
2022-10-03 18: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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