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房东跟租客签的合同约定三年租期,房租半年一付,免租期一个月零十天,租客签合同当天微信转给我24000元,押金2000,共26000元,房租是25700元,后来算了一下少了1700元,我电话告知租客后微信补转了1700元我没有收,说这1700元不收了当砸墙钱用。之前我说我给砸找了工人看了费用太高,跟租客说让租客砸也是同意的,口头约定楼梯租客给砸掉,但租客说装修师傅说考虑安全问题不建议砸掉,后来租客就没砸掉,开工第一天晚上我给租客微信电话,要求租客把剩下半年房租付清,还有半年房租没有付清的1700元转给我,不然工人就停工,我这后边还有要看房子的租客,我这样要求租客有没有违约责任?
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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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1 2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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