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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到甲方工作后,初次签订劳务合同的期限,本科生为5年(含见习期),硕士研究生由双方协商,但不得少于5年。乙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退回单位支付的安置费、培养补贴及各类专项培训费用,因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请问五年内如果辞职必须赔付这一条的费用吗? 是高校就业补充协议

山东省-威海市 其他 2022-09-30 14:30:49
用户:198*****500
律师回复(4)
  • 李云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2-09-30 14:39:21

    培训费用是可以要求退回的

  • 回复于2022-09-30 14:49:11

    不需要,培训费按照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比例赔付。安置费和培养补贴法律没规定。安置费个人认为按照培训费较为合理。培养补贴个人认为如果包含在工资里,属于用人单位巧立名目。不应当赔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日通知即可。不存在赔偿问题。

  • 回复于2022-09-30 14:58:55

    培训费可以要求退回,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回复于2022-09-30 14:59:34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热点难点问题诉讼指引》2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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