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入职一个分公司,我的职责是向总公司申请财务报销。
直属领导前一天说想离职,第二天直属领导告诉我老总为了挽留他,默许报销的时候向总公司多报一点,作为额外收入补给我的直属领导。
发票到时候由直属领导找人开下来,(一个月大概多报几百块),由我这边连同其他费用一起向总公司申请报销,由直属领导,老总,总公司一级级审批,钱到时候统一打我卡上,多报的我再打给领导。
由于这些全都是口头和我说的,包括口头转达老总的默许。后面又说这个事只能我和他知道。
我的困惑是如果老总其实没有没有默许过可以多报销这个事,又或者报销通过了但后面被总部或税务局查出来虚假报销的事。我需要负主要责任吗?会对我通报批评,记过处分吗?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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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7 13: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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