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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个天河富家的惠农宝的业务,关于合作共建的电站问题。我以农村房顶租给乙方建电站,合作分享收益。给我的条款是每块电池板前十年每块每年给40元后十年给50元,我疑惑的是为什么不直接签租赁合同?刚开始看软件上显示双方协商认定每瓦以3.7元的价格来建电站。还没签成合同呢,我发现改成了每瓦4.7元。这样下来这个电站的价值增加了四万多,虽然乙方说这些跟我没关系,但是合同里明显有条例说明出现意外情况会涉及到我赔偿购买电站的情况,所以我担心合同有陷阱。本来我就是把房顶租给对方,其他投资跟我没关系。我第一担心共同贷款的问题,第二担心对方公司出现问题涉及到我作为共建人有共同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会赔偿,

河南省-安阳市 合同纠纷 2022-09-27 0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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