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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将自有的一幢房屋卖给乙,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购房款20%的违约金,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以最终房屋所有人是谁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房产纠纷 2022-09-19 19:08:47
用户:183*****117
律师回复(3)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451人

    回复于2022-09-19 19:30:16

    肯定是丙啊 ,丙是善意取得 ,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 ,所以肯定是丙的 ,但是对乙而言 ,属于一房二卖 ,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联系我,委托我来给你处理 ,可以电话,咱们加V,具体的帮你解决问题 。

    律师回复2022-09-19 19:30:53
    原来的法律规定 ,如果像这种情况都属于欺诈消费者 ,可以要求两倍的赔偿购房款的 ,但是现在法律改了 ,这条已经作废了 ,只能承担违约责任
  • 回复于2022-09-19 19:41:02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是丙的

  • 回复于2022-12-02 10:39:06

    房屋买卖以交付和登记为标准,您只能主张债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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