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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7月份卖的房子,当时买方看完房就签署了购房买卖合同,合同写着交房日期10月1号之前。然后交了3000块钱押金在买方那,中介让交的,怕这期间房屋有损坏。现在买房以房屋有损坏为借口不退还押金,然后我们就没有交钥匙,那么超过交房日期我们算不算违约。或者有什么方法追回押金。

陕西省-西安市 房产纠纷 2022-09-16 21:05:59
用户:152*****850
律师回复(3)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516人

    回复于2022-09-16 21:08:09

    怎么觉得这么乱呢 ,联系我,委托我来给你处理 ,可以电话,咱们加V,具体的帮你解决问题 。

  • 郭小锋律师

    月帮助124人

    回复于2022-09-16 21:12:15

    你好依据购房合同的约定。

  • 回复于2022-09-16 22:29:22

    可以联系我,我帮您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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