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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两天我这边物流到货了,物流方在没有清点货物的时候出示了物流清单让我方签名,过后我方清点时发现少了价值5000多的货物。之后调监控发现物流方给予的货物实际数量不对。并发现货物在物流方车上遗留。在已知有证据的情况下,物流方以已签收数量确认签名为由拒绝交付我方货物。这种情况可以打官司或者报案么。

广东省-揭阳市 其他 2022-09-15 23:00:42
用户:180*****717
律师回复(4)
  • 金梦娜律师

    月帮助18人

    回复于2022-09-15 23:09:06

    你好,这种情况下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处理

    用户追问2022-09-15 23:13:47
    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对方不认并说是物流司机的个人行为,这种是否造成犯罪,可以报警么。
    律师回复2022-09-15 23:15:11
    这种不好认定是犯罪,对方不认,但是判决是法官去认定的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康舒婷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2-09-15 23:14:44

    可以的,可以直接报案处理

    用户追问2022-09-15 23:22:02
    那对方以签名的货物单(实际收货数量是手写的)为证,说你这边已经签名确认了,跟他物流方无关。种种迹象表示他都是无责任的,但是这边已经有证据证明实际到货数量与实际收货数量不一致,这种情况是要追究物流责任还是司机责任。如果都不认的话起诉时候胜诉有多大几率,报案的话警方会受理案件么。
    律师回复2022-09-15 23:23:23
    你这边不是有视频证明在他车上吗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回复于2022-09-15 23:24:44

    货交承运人后,风险转移给了买方。所以我认为你有资格先报案失窃,刑事报案无果情况下,依据运输服务合同起诉承运人。

    律师回复2022-09-15 23:29:03
    一个签名,不足以让你失去讨回公道的机会。监控录像可以还原真像。《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检验期限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推定买受人已经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检验,但是有相关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 利金倩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2-09-15 23:52:27

    您好!可以的,您也有证据证明对方没有完全交付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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