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号与中介签订租房合同。9.13号中介提出修改合同,被我拒绝。之后中介开始各种为难我。
签合同时缴纳房租押金1350元,押一付三,房租4050元,物业费750元,网费360元,管理费360元。水费预交30元,电费押金200元一人一月。中介费500元。钥匙押金100元。我的屋内没有暖气,冬天还要交1350暖气费。
9.14号,中介要求我当天补交400电押金,否责需缴纳滞纳金,七天不交判我违约。
请问我是否需要交这400电押金?我能否以合同有失公平为由向法院申请取消合同?
山东省-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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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 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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