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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于2019年11月16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2-4号第一层1103号商铺 “派恩宜灰指甲”(营业执照名称为:南宁市肤甲益生手足护理部)治疗灰指甲,治疗之前没有签订相关协议,治疗前也告知本人自身的情况,例如病况以及身处异地是否可以治疗好或因这些方面因素是否影响治疗效果。该店口头承诺确认可以治疗好,也没有明确的治疗费用与治疗时限。治疗期间,前期基本配合该单位嘱咐每个星期或半个月坚持百色往返南宁进行治疗,包括该店的“医生”、员工吩咐的敷药、泡药、按压等相关治疗措施都积极去配合,去完成。截止2022年7月,时长三年多,本人的灰指甲不仅没有得到改善,还花费了大量治疗费用约15224.7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医疗纠纷 2022-09-05 09:00:21
用户:180*****628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2-09-05 09:06:10

    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投诉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2-09-05 09:18:15

    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准备证据,到法院起诉的

  • 回复于2022-09-05 09:44:41

    你好,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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