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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两年前结婚了,女方是个二婚带个男孩,我们是通过说媒认识的。婚后我们感情一直不是很好,他也一直住在娘家里,婆家很少住。婚前媒人跟我们说她跟前夫已经断干净了,中秋临近了今天我到她家看到她前夫了,我感觉我被骗了,她跟她前夫还藕断丝连,我想问一下,如果离婚可以要回彩礼吗?将损失降到最低?

福建省-泉州市 婚姻家庭 2022-09-04 21:09:27
用户:159*****657
律师回复(7)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2人

    回复于2022-09-04 21:11:53

    可以要求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可以电话联系我 ,咱们加V,具体的帮你解决问题 。

  • 回复于2022-09-04 21:12:16

    你好 不能返还彩礼的。。。

  • 丁万昌律师

    月帮助17人

    回复于2022-09-04 21:17:48

    你好,你要尽快起诉离婚返还彩礼

  • 回复于2022-09-04 21:36:13

    要回彩礼基本上没有可能了。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44人

    回复于2022-09-04 23:40:50

    如果没有实际居住生活在一起,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22人

    回复于2022-09-04 23:46:14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600人

    回复于2022-09-05 00:18:28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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