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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2022届应届毕业生,于8.1日到宁波市办理入职,同天至宁波市康复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中发现心电图异常,显示非特异性心室内传导阻滞,本人从事为船员相关职业,若依据船员体检标准GB30035-2021,本人完全符合标准,但康复医院对体检结果有议论,认为拿不太准,不能给合格。对于海员健康证,本人于3月9日至河南省胸科医院办理,检查心电图结果中也有相关问题,但本人顺利拿证,通过体检。8月5日,单位人员带领我到宁波市第一医院复检,依据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心电图仍有上述问题,心脏彩超正常,体检中心给了不合格,但依据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本人心电图不在不合格范围内,而后本人至专科门诊进行咨询

浙江省-宁波市 医疗纠纷 2022-08-31 15:45:27
用户:181*****022
律师回复(1)
  • 刘敏律师

    月帮助648人

    回复于2022-08-31 15:55:12

    具体想问什么问题,各部门协调的打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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