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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排员工加班,但是要扣除员工加班时间的劳动工作量12个,如果加班时间工作量不够扣会拿正常上班时间的工作量抵,工资结算时直接算被扣除之后剩余的工作量为发薪标准,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江苏省-宿迁市 劳动争议 2022-08-31 13:55:29
用户:153*****933
律师回复(5)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435人

    回复于2022-08-31 14:03:59

    不合理,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27人

    回复于2022-08-31 14:04:09

    这种做法不合理的。。。。

  • 回复于2022-08-31 14:38:40

    不合理,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342人

    回复于2022-08-31 18:03:43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6人

    回复于2022-09-01 07:54:47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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