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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需要退还彩礼吗。生活几年里,男方没给过生活费。

福建省-福州市 婚姻家庭 2022-08-30 22:33:30
用户:187*****828
律师回复(9)
  • 回复于2022-08-30 22:35:11

    你好,是否领取了结婚证?如需法律帮助可点击我的头像通过电话咨询或1v1咨询联系我。

  • 回复于2022-08-30 22:35:12

    如果已经领证,彩礼不用返还

  • 回复于2022-08-30 22:35:15

    您好,不需要退还彩礼。。

  • 熊剑律师

    月帮助7人

    回复于2022-08-30 22:36:30

    你好,这个不用退还彩礼的

  • 张广雷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2-08-30 22:38:48

    你好,这种情况不需要退彩礼了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90人

    回复于2022-08-30 23:25:33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回复于2022-08-31 11:36:36

    您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与配偶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如果已经共同生活的,一般是不用返还婚前给付的,不过如果对方能证明婚前给付导致他们生活困难的,需要酌情返还。但是也有不返还彩礼的相关情形: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四)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也不应当返还。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 张伟丽律师

    月帮助55人

    回复于2022-08-31 14:01:59

    你好,如你们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不需要退还彩礼,具体可一对一或电话沟通

  • 回复于2022-08-31 16:30:20

    你好,办理结婚登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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