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叔是一个肝癌患者,有一个结婚一年的媳妇,在8月16日的时候老叔病情已经挺严重的了推着轮椅去办了离婚手续,在十七号我老叔媳妇想要把房子卖了合同都签了,但是在公证的时候买家说怕公证没下来人没了(卖房子的事情是老叔没之后他那个媳妇说的,现在不确定房子是否已经卖成功)老叔在20号的时候人没了,我们之后拿到手机发现老叔媳妇在16号之后陆续转走1.5万元,在二十号我们忙着老叔后事的时候他媳妇进屋搬走了冰箱洗衣机热水器沙发茶几,在离婚后这些事情是属于私自转移他人财产以及入室盗窃么(十六号之后老叔就有些糊涂了)
吉林省-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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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9 19: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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