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于2022-08-28 15:57:22
你好,男方出钱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子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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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22-08-28 15:59:48
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首付款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男方可以要回房产,但还贷和增值部分一般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无法证明,法院的判决原则一人一半,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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