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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乡村振兴局承包了我们村的环村路工程,項目负责人找了一个无证的挖机师傅(挖机是挖机师傅的)因为路修到了我家门口,我父亲要求挖机师傅帮忙把房子旁边的石头挖走,挖机师傅请示了項目负责人,后面我父亲付了400元给項目负责人,负责人交待了挖机师傅去做事。(400元其中挖机师傅占290元,項目负责人从中获利110元),挖机师傅在旋转挖机作业过程中,挖斗内一块重约70-80斤的石头砸在了我父亲的头上,经县120转市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现在人民调解员调解员根据雇主与雇员的关系,认定我父亲是雇主,责任划分为我父亲一半,挖机师傅項目负责人共同承担一半,我想问一下律师,这样合法吗?

湖南省-永州市 其他 2022-08-25 07:12:29
用户:139*****242
律师回复(1)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34人

    回复于2022-08-25 07:54:24

    你好,是否上一人一半需要结合事发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用户追问2022-08-25 08:43:49
    如果我父亲是雇主,挖机师傅是雇员,那么項目负责人是什么角色?无证操作不应该负全责吗?这是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吗?挖机师傅要负刑事责任吗?
    律师回复2022-08-25 08:48:50
    负责人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不是无证操作就一定全责,要看过错情况,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判断,司机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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