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份,看好一套房子,售楼处说开发商正在跟四大银行谈合作,谈成了能办理公积金贷款,而且不着急交首付,于是交了1万定金;到10月份再次询问售楼处何时可以办理贷款手续,回复是开发商正在谈,不着急交首付;到2021年12月底,售楼处通知可以办理商业贷款了,但如果要公积金贷款,还得等;2022年3月份,售楼处通知说不能公积金贷款,让去交首付办理商业贷款,于是退房,并要求退还1万定金,但售楼处一直没有回复,到2022年8月份,收到开发商的催款函,限期15天交齐首付办理商业贷款,否则视为我方违约,房屋另卖,定金不退.
山东省-泰安市
房产纠纷
2022-08-24 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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