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22年8月22日,福建省浦城县南浦社区办事处破坏中鸿嘉园小区建筑(小区围墙及9号楼一层楼体)环境及绿化,未征求全体业主意见,无公示,无通知,中鸿嘉园小区为封闭小区人车分流,社区行为无视全体业主权益,私自想在小区9号楼一楼作为片区社区服务中心,请问社区有权利这样做吗?
福建省-南平市
其他
2022-08-24 16:18:33
用户:158*****858
使用“听讼”小程序
及时获取律师解答
律师回复
(0)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登录
|
注册
|
电脑版
Copyright ©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首页
我的
我也要咨询律师
30秒快速匹配,超30万人选择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
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
158*****858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
取消
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