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乙方与甲方合作经营酒店客房及足疗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租位于大理市下关镇大关邑村六组35号大理市鑫瑞酒店。目前甲方已正常经营酒店客房及足疗服务项目。乙方经考察后看好该项目,愿意与甲方合作经营。
二、乙方参与投资合作的项目仅限于大理市鑫瑞酒店的客房及足疗两个服务内容。大理市鑫瑞酒店的其它一切经营项目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向甲方投资人民币700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该款乙方已在本协议签订前支付甲方。乙方投资后共同参与该酒店客房及足疗两个服务项目的经营管理。
四、合作期限1年,从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1日止。合作期限届满协议终止。如双方继续合作,需另行
福建省-福州市
合同纠纷
2022-08-19 18:39:48
用户:177*****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