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8日,我父亲在工地上发生意外,造成盆骨骨折及手腕骨粉碎性骨折。发生此事后,包工头主动把我父亲送往医院治疗,期间医疗费用包工头全部承担。由于盆骨和手腕骨都骨折了,现在生活不能自理,只能躺在床上不能动。现在我父亲已出院,在家休养恢复。出院后,双方就赔偿达成协议。工资和后期手术费用共计四万元,误工费等均没有任何赔偿。现在我父亲在家休养,生活不能自理,只能由我母亲在身边照顾。我想咨询一下,双方出院后签订的书面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我父亲卧床生活不能自理,这期间的误工费能不能主张赔偿?
湖北省-随州市
劳动争议
2022-08-18 2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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