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在2017年协商合作,乙方投资装修费用13万,甲方给乙方留了一张协议,内容大致是乙方投资了20万占店股份的50%,由于其他原因双方于2018年6月协商终止合作,甲方退还乙方的的装修费用,按13.6万给乙方,之后乙方并没有离开店,在店办公至现在2022年,期间未付过任何费用。现在甲方要求乙方搬离,乙方就说他占店50%的股份,要求甲方给50%的资产。现在我的问题是:1.甲乙双方的协议还作数吗?2.甲乙双方终止合作,但甲方没有要求乙方给书面材料,只是口头协商的,这个协商又作数吗?3.如果要求乙方搬离应该按哪个时段协商的情况来谈?
河北省-沧州市
合同纠纷
2022-08-17 09: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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