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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方均为二婚,女方有一个儿子,男方有一个女儿,跟男方结婚后,女方及小孩户口迁入男方户籍所在地,现因感情破裂准备离婚。 女方目前婚前自己购房一套,婚前资产有几十万。 男方婚前一辆车,婚前一直在因房屋拆迁问题跟政府在打官司协调拆迁问题,因拆迁是按家庭人员名额分房的,女方户口迁入,说是婚后女方及小孩名下会分到一套房,并且村上所分房底商所收取的租金按人员名额有每年分房所在地商铺的租金,现因感情破裂两人已分居,男方表示离婚女方无任何财产可分,请问这种情况女方可否争取财产分配,谢谢.

陕西省-安康市 婚姻家庭 2022-08-13 13:44:49
用户:139*****286
律师回复(3)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26人

    回复于2022-08-13 13:50:42

    你好,女方是可以争取到财产分配的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682人

    回复于2022-08-13 14:39:57

    您好可以争取女方的份额。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62人

    回复于2022-08-14 10:49:19

    你好,需要看具体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约定是否有女方的份额,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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