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工程上的一个土建监理,在施工过程中有一个开挖深度达到6米4的超危大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编制相应施工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也未采取任何支护措施,开挖过程中无放坡。我在施工之前已经通知了总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针对该情况发布了工作联系单。我想问一下这样如果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我能不能免责,如何才能免责。

山东省-烟台市 工程建筑 2022-08-12 19:53:03
用户:183*****740
律师回复(4)
  • 郭泰志律师

    月帮助7人

    回复于2022-08-12 19:56:11

    不能免责,建议你向住建部门投诉。。

    律师回复2022-08-12 19:58:38
    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你不能签字。
    律师回复2022-08-12 19:58:52
    烟台律师
    律师回复2022-08-12 19:59:33
    你验收时候,一定不能签字。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常进海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2-08-12 19:57:54

    你好,按你说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详细咨询

  • 张国才律师

    月帮助10人

    回复于2022-08-12 20:02:44

    你好,你最好先把风险点上报施工单位和安监局,然后需要你签字的施工方案先拒绝签字。

  • 王卫华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2-08-13 19:32:12

    您好,真出事故是免不了责任的,建议积极沟通。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3*****740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