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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6月和装修公司签了合同,10月装修,前期会谈时候他们拿走了我的合同,后我也多次问询都没有给我正面回答,22年6月中我的房子已经正式交工了。今天告诉我要补交3400多元的柜子的费用,否则不给我合同,后面又说要拿我们的合同才能换质保卡。这个柜子是和橱柜连着的,当时是包含在免费橱柜内的,且我当时明确问询过是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得到的回答是不需要,但当时是面谈的,出于信任也没有任何录音。后面交中期款的时候,家里的柜子的报价单也没有这一项费用,如今交工过后他们却让我再补交这个突然出现的费用,我不交,他们就不给我合同,请问三点,第一柜子费用我是否有责任承担;第二我的合同能否拿到;第三质保卡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合同纠纷 2022-08-12 11:32:01
用户:177*****241
律师回复(3)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2-08-12 11:33:48

    你好,装修公司做法不合理,可以电话或者一对一详细咨询

  • 回复于2022-08-12 11:38:13

    第一,可以拒绝柜子的费用,该柜子系已包含在之前签订的合同内。第二,合同没有拿到手并不影响义务和责任的承担。第三,没有质保卡不影响,装修公司承担保修责任,根据《装修规定》质保期为2年。

  • 回复于2022-08-12 11:50:18

    你好,要求对方给合同给你,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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