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协议甲方:佛山市智策广告有限公司(乔普五金配件)乙方:郭明超
现将甲方佛山市智策广告策划有限公司下属乔普五金配件店铺和原客户资源以零圆价格转让乙方郭明超经营。以后由乙方郭明超负责其店铺所有运营,并承担甲方乔普五金之前遗留供应商未付货款人民币柒万叁仟叁佰陆拾贰元整(¥73362)以及原客户未收货款人民币柒万捌仟玖佰玖拾陆元整(¥78996)的催收。至 2020年4月1日起该店铺所有运营及货款均由乙方郭明超负责自营,与甲方无关。经甲乙双方协商,每月5号前需支付甲方人民币伍仟元整并打入甲方账号,作为甲方的老客户资源的业务提成。
以上是合同内容,请问律师甲方转让前的未收货款是要乙方承担吗?
广东省-肇庆市
合同纠纷
2022-08-05 19: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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