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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顾客在7月30日先后10分钟左右购买了一个5.5的面包和牛奶共计¥7.5没有小票,之后又购买了一个面包¥5.5没有小票。8月2号接到市场监督电话,说有顾客在店买了面包过期了,他告诉了我顾客的电话叫我加他私聊,说你们自己私下解决,我就加了微信,他发了付款记录,拍照了面包生产日期给我,说这就是证据,要求赔偿1000元,他还说你可以网上收搜一下赔偿金额,店家说你带面包来店协商,他说不来,直接转微信给他,这事要怎么处理,谢谢回答。

江苏省-苏州市 其他 2022-08-03 09:33:03
用户:134*****544
律师回复(4)
  • 康舒婷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2-08-03 09:34:13

    不要管,如果起诉就去应诉,可能是骗子

    用户追问2022-08-03 10:01:30
    确实是我店里买的,有监控录像的。但日期不知道怎么和店里的不一样
    律师回复2022-08-03 10:02:17
    那要收集证据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回复于2022-08-03 10:02:08

    严格来说是10倍赔偿,不足一千按一千计算,您目前应该是遇到打假的了,如果愿意赔偿的话让对方写一个调解协议,这样就没有后续风险了

    律师回复2022-08-03 10:02:25
    要是不愿意赔偿就要协商了
  • 杨增辉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2-08-03 10:04:01

    不来店里这个怎么证明是你能商店的产品?这个协商需要方面的。商品十倍价值或者是最高一千元

  • 回复于2022-08-03 10:07:23

    您好,请问是否确认面包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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