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端午节,我女朋友做粽子团购,我们一起合伙做单位团购,她做的比较辛苦,我这边就通过别人接了一个团购的生意,当时是两千盒粽子,女朋友投资了三万,我投资了一万八,后来到拉货的那天这个介绍人给我说人家单位不要东西了,因为当时已经给人家粽子厂家付了钱,这个钱是拿不出来的,所有就不了了之了,我找那个介绍人也找不到人了。怕女朋友不高兴,我就说粽子送了,我给女朋友打了一张粽子成本加利润的总欠条,我说了这个钱我来给她。现在我们分手了,她要这个钱。告我诈骗。这个属于诈骗吗?麻烦你给我解答一下。
甘肃省-兰州市
债权债务
2022-07-28 14: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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