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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至2008年服兵役2年期间,国家发放给军人家属的优待金每年4000元,2年合计8千元钱,家属及本人从未领取过此笔优待金,自今2022年7月开始由家属及本人找到当地政府部门核实此笔优待金,当地武装部给出的结果是:第一年显示是母亲邢淑香领取,但邢淑香本人从未领到过此笔优待金。第二年的4千元被当地宾县宾安镇政府财政部门私自发放给宾安镇太阳村副村长柏荣春被其冒领,不知什么原因。现找到宾县宾安镇政府武装部徐部长沟通此事,只说被冒领的4千元可以给追回,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其他 2022-07-25 08:18:53
用户:159*****134
律师回复(3)
  • 王鹏律师

    月帮助115人

    回复于2022-07-25 08:26:50

    先把钱拿到手啊,琢磨什么的?

  • 回复于2022-07-25 08:36:55

    你好,第一种情况建议核实是否有书面材料,如果没有的话第一种情况的4000元也可以追回。

  • 回复于2022-07-25 12:01:01

    投诉相关部门,去区政府或县政府,找他们领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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