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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老公提出离婚,我跟他都是黑名单,我们的厂房,车子都是在别人的名下,我如何能证明这些财产呢?我们婚姻存在期间,他有很多外债,很多我都不知晓,也不知道这些钱他花在了哪里,如果离婚,我需要背这些外债吗?这几年他陆续以借的名义,来我这拿走的钱,能归还我吗?

浙江省-温州市 婚姻家庭 2022-07-25 06:31:49
用户:139*****955
律师回复(2)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443人

    回复于2022-07-25 06:34:09

    你的问题较多,建议电话咨询,律师会为你一一解答的。

  • 姜丽凤律师

    月帮助15人

    回复于2022-07-25 06:45:56

    夫妻间一方有证据证明属于借用共同财产,借款未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也需要归还。夫妻在他人名下的共同财产,要涉及登记所有人的共同认定财产归属,否则要通过诉讼解决。个人外债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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