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2021届应届生,根据相关政策,在疫情期间,应届生身份延期一年,于是我参加了2022年中国农业银行春招,报名要求必须是2021年6月-2022年6月毕业且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名时我符合全部条件。
今年4月报名时和5月笔试时我都处于未就业状态,后来过了15天以左右银行没下发面试通知,我以为被刷了,于是跟另一家单位签订了合同。刚签没多久,银行就通知面试及体检了,我都参加了。
最后签约阶段,如果银行因为我在等待期间与其他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说我失去应届生身份,剥夺我录用资格,银行这么做是否合法?
谢谢,盼复。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劳动争议
2022-07-20 23: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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