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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个交通事故,我追尾负全责,按照交警的事故认定,对方的修车轻伤治疗费用都由我负责。但对方车主私下联系我,需要我支付事故发生后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修车期间他打车上下班的交通费,我应该承担吗?这些费用有没有国家标准?

江西省-上饶市 交通事故 2022-07-20 11:06:59
用户:159*****110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2-07-20 11:31:01

    这些有依据,但需要提供发票。

    用户追问2022-07-20 11:32:31
    您说的是对方提供高铁票,酒店票等票据吗?我理解这些比较好提供,那修车期间的交通费怎么认定吗?有法律依据吗?
    律师回复2022-07-20 11:47:11
    用户追问2022-07-20 13:05:06
    律师先生,麻烦告知是什么依据啊?这样才能用来参考啊。谢谢。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胡春景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2-07-20 13:14:54

    首先要看因果关系,如果确实因为交通事故而导致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或者是误工费应当由责任人承担

  • 回复于2022-07-20 13:38:04

    事故责任认定你是全责,买的有第三者责任险,由保险公司理赔,具体标准可以由保险公司与其谈,对方也可以起诉你和保险公司。具体情况可以与我联系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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