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份在东莞的一家企业上班,工资一直拖,9月份工资到11月尾才发给我,到了12月尾,又没有给我发10月份的工资,说是到今年1月的4号再发,我就相信了,但到了1月4号,我还是没有收到工资,所以我就决定不干了,先回家过年。到了1月6号晚上才给了我10月份的工资。再到1月23号又给了11月份的工资。过完年,我明确表示这种拖欠工资的情况我不再回去上班了,要求把剩下的工资(12月整月加1月有3天)付清给我。当时老板答应3月尾给我,但到了3月尾又推到4月尾。到了4月尾,又以财务困难为由只给了我5000元,剩下还有5700多说到5月尾再给,现在过了5月份还是没有收到。
广东省-东莞市
劳动争议
2022-07-20 08: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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