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签的二手房购房合同,签合同的是房东的丈夫,房本上只有女性的名字,且没有为委托书,,中介也没提醒要委托书,导致现在,卖方想按按合同里边利用我的钱进行贷款解押,但是又不愿意提供任何保障,合同里也为声名,中介只说解押款专款专用,但没有保障,现在情况就是卖方不愿意和我们沟通,我们也不愿意让他们使用我们的钱去解押,我现在也不太想买了,但是已经付过定金2万,中介费9000,杂费2000等,已付款还能要回吗,我们属于违约·吗,合同有效吗。
河南省-郑州市
合同纠纷
2022-07-16 07: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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