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0年11月份租了一个车位,和出租房签订的合同,为期一年。2021年10月初,出租房问我还续租车位吗?马上11月就到期了,我续租,并通过微信转账租金,续租的合同未签,但在微信留言:车位合同延续续签一年,对方说好的!现2022年7月对方要收回车位,退还剩下几个月的租金,合同签订内容如提前收回赔偿一个月的租金,但我们只签订第一年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份的合同,未签订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份的合同,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说合同延续一年及付款凭证,我能追要出租方违约金吗?谢谢!请有时间回复!
安徽省-合肥市
合同纠纷
2022-07-14 23: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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