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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自称天津师范大学的女学生添加我微信,说是经济困难想寻求经济帮助,她自己说没有男朋友,可以用自己的第一次回报我,她的条件就是第一次给她15000,然后每月给她5000块钱生活费就行,她也给我发了她的学生证,但我不敢保证学生证的真假。当时我也是心动了,跟她见了面然后给她转了15000,也跟她发生了关系。但以后慢慢的在细节中感觉她是在骗我,很可能她也不是一个大学生,而且是一个有组织的团伙。我想问问如果我选择报案警方会选择立案吗?还有我的这种行为会追究我的法律责任吗?

天津市-市辖区 其他 2022-07-14 16:42:33
用户:131*****584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2-07-14 17:13:42

    你好,属于嫖娼了,是要行政处罚的。

  • 赵涓娟律师

    月帮助33人

    回复于2022-07-14 17:14:25

    您好, 您倒是没有违法,但听描述也不构成诈骗

    用户追问2022-07-14 17:33:35
    虚构身份和事实去欺骗钱财不属于诈骗吗?还有,我这不属于嫖娼范畴吧。
    律师回复2022-07-14 17:52:42
    关键你没有被陷入错误意识被欺骗啊 不属于嫖娼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回复于2023-02-13 21:28:55

    你属于被诈骗了,女方如果是自愿的你就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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